需要追问的是,将自然科学领域里的“现象与本质(规律)”概念,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否完全恰当?谁也不能否认,迄今为止,包括历史学领域内的多种“规律”与本质,并没有而且不可能像自然科学规律那样经过严格的、反复的科学验证。因此,人文社会学科领域里的“本质”与“规律”一类词语,在其“本质上”不过是一些主观色彩非常强烈的概念罢了。至少人类历史发展演变的某些所谓“规律”,绝对不可能像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等科学原理那样客观中立,更没有被不同文明、不同民族和持不同意识形态的人们所共同认可与接受。那么,对某些“本质”与“规律”持有异议的一些人,则完全可以站到另一个“本质”与“规律”的角度,为表现这一“历史(本质)规律”的作品扣上违背“历史真实”的帽子。
另外,时间的单向度和一维性也决定了人类历史不可被还原的本质属性。如果不借助于一定的媒介(如语言等),那么人类的历史将永远无法完整地加以追溯与重现。而只要借助于语言等媒介,就不可避免地会被打上主观的乃至“虚构”的烙印。历史的悖论就是如此。而且我们还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的一点就是,历史观念尤其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记忆,首先是一种意识形态,其次才是历史学自身或者其他。正如海登·怀特所说:“历史不是科学,历史是每一种意识形态争取以科学的名义,把自己对过去和现在的一得之见说成就是‘现实’本身的重要环节。”[23] 以这样的观点重新审视那些人们曾深信不疑的“历史真实”,与其说它们是客观的历史事实,不如说是在某一历史观作用下的,对主要历史事件与人物的总体评价与认识。这就难怪在尼采等西方现代哲人看来,人类历史上的“历史真实”话语,不过是出于幻想而构建的一种虚假比喻,是建立在虚假真理之上的幻象。自19世纪以来,西方史学界更是兴起了一场否定历史客观性的相对主义运动。历史相对主义者们攻击传统史学家们所主张的历史的客观性和绝对性,他们认为历史并不是实际发生的往事,而只不过是历史学家用笔写出来的。在历史上只有主观,没有客观;只有相对,没有绝对。这当然是极为偏激和片面的说法,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但这些理论与观点,至少给我们带来了多元化的“历史真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