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对于逃亡的百姓,历来是残酷镇压,擒获逃亡者,立即斩首示众。有些百姓偷偷开垦私田,由于不交赋税,渐渐变富。众人竞相仿效,争开私田,而对其所受的“阡陌封疆”内的田地,则不甚出力。赋税之额,为田地出产的十分之一以上。百姓对田地不甚出力,所产大减,而国家所收的赋税,亦是大减。
秦国君臣对“私田”大为头疼,屡次禁止,屡次失败。其原因在于各公室贵族亦竞相开垦私田,从中获其厚利。而百姓为逃避官府追究,往往将“私田”附在公室贵族名下。秦国对私田越是禁止,私田反倒越多,最终在献公之时不得不承认了私田的存在。
国家承认了私田,就可以从中收取赋税,能大得其利。但因“阡陌封疆”的存在,私田之数总被隐瞒,无法查清,反而收不到什么赋税。且富者多买田地,租税尽归私人之手,于国家极为不利。